各学院:
根据福慧慈善基金会、达利慈善基金的意见,杭州师范大学福慧奖学金评选委员会决定,开展2017年福慧达利慈善基金奖学金的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。
二、评选标准及条件
按照《杭州师范大学福慧奖学金实施细则》(杭师大〔2007〕118号)的规定进行评选。
三、评定名额
本次奖学金共设50名,奖励2000元/人,各学院评选名额见附件1。
四、报送材料及说明
1.福慧达利慈善基金奖学金申请表(附件2)要求电子版填写(申请理由500字以上,学院严格审核申请理由),仿宋小四号字体,1.5倍行距,正反打印,一式三份,贴上一寸彩照,同时附上2016年两个学期的成绩单各一份并加盖学院教学科公章;
2.请各学院在3月13日前经将书面评选材料统一上报学生处,并将电子稿发到邮箱:7873533212@qq.com;联系人:张老师;电话:28869683。
3.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,严格评审,在把有关材料送学生处之前,务必向本院学生公示评选结果。
学生处
2017年2月22日